成都市卫健委温馨提示

2021.11.08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都市卫健委于2021年11月8日发布如下温馨提示事项:

一、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宾馆、商场、超市(含食品经营店)、医院、农(集)贸市场、加油(加气)站、药店等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日常清洁、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员集聚等措施。

二、电梯等相对封闭场所要落实卫生防护和规范管理,电梯使用单位要对电梯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提高消毒频次,重点做好电梯候梯厅、轿厢、按钮、自动扶梯扶手带等乘客聚集区域和容易接触部件的通风、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要加强健康监测,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要严格做好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

四、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做好防控工作。要把员工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

五、提醒市民朋友加强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不小于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在电梯等相对封闭场所时尽量避免人群拥挤,尽量减少公共设施触碰,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