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19.06.11

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业主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征集人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一、项目概况与方案征集范围

1.1 项目名称: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103亩)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

1.2 建设地点: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

1.3 建设规模:青白江区凤凰路以东,凤祥大道以南,具体区位详见附件“项目用地红线图”。用地为商业用地兼容二类住宅(其中可兼容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49%),地块内容积率大于1.0且不得大于2.0。地块净用地面积约:68723.19㎡

1.4 方案征集范围: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包括设计说明,总平设计,竖向设计,户型平面布置,商业、办公平面设计,其它各配套单体平面设计,地下室平面设计,人防方案布置图,各单体建筑风貌设计,景观概念方案设计等。

二、资质要求

2.1 资质要求:应征人可为国内设计单位或境外设计单位,如为国内设计单位应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如为境外设计单位,须提供所在国或所在地区主管部门或有关组织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

2.2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项目的设计业绩(在建或已完成);

2.3 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征集人禁入期内;

2.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的能力;

2.5 本次方案征集不接受联合体。

三、方案征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方案应征的单位,2019年612日至2019年6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512室持下列资料报名并领取征集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证件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4.企业业绩材料: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3个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住宅小区项目的设计业绩(在建或已完成),业绩证明材料须为:中标(中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反映业绩的相关内容时,须提供项目业主盖单位章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业主单位章的证明资料(若无中标(选)通知书或合同时)注明时间为准,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注:

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应征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应征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提交加盖应征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费

收到征集人发出的《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文件》后,应征人进行方案设计。所有应征人递交的设计成果均不退还,该成果除署名权外的其他著作权均归征集人所有。同时,征集人将组织专家对概念性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对方案进行候选排序,按相应的排序将给予方案征集费。具体费用见《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文件》。

排名第一者为完成方案设计优化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第一名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接替,同时征集人将视为其放弃不再给予相关费用,但征集人仍可以使用该概念性设计方案,以下类推。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

5.1应征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4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征文件,征集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方案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以及《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renju.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成都蓉欧青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府中路75号1幢9号1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84622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