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2019.06.21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确定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 项目名称: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服务机构;

2. 比选范围:根据人居地产集团专项审计内容,对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详见合同。

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之日为止。

4.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资质要求:具有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省级财政部门加盖印章后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3. 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2个股份制改造(股改)资产评估类业绩(注:股份制改造(股改)资产评估类业绩包括:对资产或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等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的业绩);

4. 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

5.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 1 个。如比选申请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时,选择中选标段的原则:     /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19624日至2019626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证件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经办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提供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4、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选)通知书复印件等),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

注:①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复印件)以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72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zh/)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编:610000

联  系  人:林女士

   话:028-85171223

                                                           

                                                             ○一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