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组人居兴府商住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工程施工

2020.05.19

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组人居兴府商住及配套建设项目

施工用电工程施工比选公告

  成都人居兴府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拟对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组人居兴府商住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组人居兴府商住及配套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正兴街道田家寺村一组(正兴北片区,天津路西段南侧,绵州路西侧)

3项目规模:满足项目供电容量需求,供电电源按设计图从10KV市电引入,供电容量1600KVA(2*800KVA),具体详施工设计图。

4比选范围:根据本项目审图通过的施工用电施工图进行现场施工、验收、通电,并满足比选人、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验收要求,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行本工程的实施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具体内容为:

4.1.比选申请人应负责完成本项目1600KVA临时施工用电工程从用电接入点引入至本项目的变配电工程的施工并向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提出用电申请。

4.2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供电方案答复单》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施工用电施工全过程现场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包括现场踏勘和资料搜集工作,需取得城网管理所通道审批单并通过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行政审核手续,施工现场配合等)。

4.3 比选申请人应负责本项目施工、验收通电、资料完善收集等工作。

4.4 比选申请人负责将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审批的《供电方案答复单》中确定的电源接入点引至本工程项目箱式变压器,负责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接线、检测调试等,负责实施从市政电源接入点至箱式变压器的通道建设、电杆架立及高压电力线缆敷设,隔离开关、真空开关、高压计量装置等的安装、检测调试,线路保护装置及箱式变压器的安装及调试,箱式变压器基础制作、接地网施工、土方挖填等所有工作内容。

4.5 比选申请人负责施工用电工程完工后按比选人要求移交本项目相关使用单位前的看护工作,施工用电施工及运行期间的监管、保护、安全防护、维护施工供电设施等工作。若施工现场发生电路故障,比选人通知比选申请人后,比选申请人须在24 小时内修复通电,由此发生的相关维修(按人工、材料设备成本价计)及连带费用(如:提供施工用电、承担相关罚款等)由比选人认定的本事责任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4.6 比选申请人负责本项目向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的交验通电工作。

4.7 比选申请人负责办理本项目所有相关手续,并向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带电搭头费和负控装置费等),预存电费由比选人统一缴存。

4.8 施工用电使用结束后,比选申请人应即时办理拆表销户手续,并对箱变、电缆、电杆(含杆上设备、金具)、电缆井和比选人要求的其他内容进行拆除并作回收处理。

5、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包括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及完成通电交验等工作)。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且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要求同时须符合国家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府新区供电公司的验收规定。                                          

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须为四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至少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0万元的10KV及以上供配电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5、拟派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须为比选申请人单位人员);

7、信誉要求:①未因不良行为而处于比选人禁入期内;②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③入围条件:比选申请人开选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比选申请人;

8、本次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为做好病毒防控工作,本次比选提供两种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人指定邮箱(rjzyhyb@163.com)并电话告知(028-85171223),比选人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办公楼四楼成本管理中心持下列资料(详见第3条),获取比选文件。

3、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此项线下获取文件需提供原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比选申请人与经办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⑤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且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3,只需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

④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四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xctz.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 人:成都人居兴府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城大道999号

联系 人:牛女士

电    话:028-85171223

比选代理机构:成都科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1号嘉园大厦15楼

联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6736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