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考核成都兴城集团领导班子任期工作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015.12.22

       12月16日,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周豫川、巡视员董维平率考核组一行12人来到成都兴城集团,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2012—2015年任期履职和2015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兴城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员工代表共53人参加会议。
       考核组听取了兴城集团领导班子任期述职报告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详细查阅了公司生产经营、干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现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评分。经过综合考评,考核组副组长董维平充分肯定了兴城集团领导班子在推进企业发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同时指出了二级公司纪检力量薄弱、高端人才储备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集团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5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把规矩纪律挺在前面;二是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三是持之以恒,不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四是继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五是加强源头治理,构建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