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和幼儿园(一)、(二)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06.18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清和片区配套公建项目(项目名称)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审批[2014]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有关规定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和幼儿园(一)、(二)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审批[2014]6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清和幼儿园(一)、(二)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清和片区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322平方米,其中幼儿园(一)建筑面积约3427平方米,幼儿园(二)建筑面积约4895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约 3124万元
2.4 招标范围:清和幼儿园(一)、(二)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的监理(不含施工阶段费用控制管理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
2.5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 监理服务期:暂定为36个月(为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其中:施工工期10个月,工程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Ⅱ组及以上组别的入库单位资格并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所有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无不良记录且均须在有效期内】;拟派总监须具有四川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该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总监聘书)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在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616日至20156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在上述时间内从交易服务中心局域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的办理方式详见《成都建信网》中公布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招投标书需注意事项》(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 2015799 30 分递交至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28-85326677
传 真:028-6155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