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2015.08.03

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

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己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1511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委党校,建设资金由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年度按进度统筹安排,项目代理业主(招标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1.2本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1562)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上的项目编号PF201506100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龙泉驿区大面镇驿都西路1492号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预留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600平方米(其中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建筑面积33600平方米,市团校教学楼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1亿元。

2.4 勘察服务期:勘察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自进场钻探之日起算),勘察服务期至本项目所有勘察服务工作完成时止。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勘察成果备案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施工降水等岩土工程专项设计并通过审查,施工配合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勘察组及以上组别入库单位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具有在成都建委办理的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拟投标项目部管理人员信用记录(评价)表》;企业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span style="mso-bookmark: 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