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厂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7.05.09

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 原:(锦江区琉璃路南光厂宿舍区(A地块)、原成都化学试剂厂宿舍区和五桂苑(B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 原:(锦江区琉璃路南光厂宿舍区(A地块)、原成都化学试剂厂宿舍区和五桂苑(B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投资备【2017-510100-47-03-154938】FGQB-0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非政府)投资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项目 原:(锦江区琉璃路南光厂宿舍区(A地块)、原成都化学试剂厂宿舍区和五桂苑(B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地块A)和锦江区琉璃路以西、东湖公园以东(B宗地);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照明工程、高低压配电及户表工程等)装饰工程、总平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市政管网改造、道路开口等。具体详见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明确的Ⅰ、Ⅱ标段划分范围。

2.4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Ⅰ标段包含:地上1、2、3号楼及7、8、9、10号楼,1、4号门卫房,以及相应地下室(地下室04-1轴~5-50轴/7-u~4-B轴,B地块),总平、景观绿化及车库出入口所有工作,总建筑面积约24万㎡,最高建筑物高度约150m;II标段包含:地上4、5、6号楼及商业11号、12号楼,2、3号门卫房,以及相应地下室(地下室1-1轴~1-40轴/4-B轴~1-0A轴),总建筑面积约20万㎡,最高建筑物高度约150m。

2.5计划工期:本标段总工期 915个日历天。

2.6关于样品:

各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自行前往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306室查看招标人展示的样品。投标人应详细考察招标人展示的样品,全面记录样品的材质、颜色、厚度等所有可获取的信息,并于开标会现场对样品签字确认。投标人对自行观察及记录的结果及据此进行投标报价、供货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展示样品作为投标人供应材料的验收标准之一。如投标人未对样品进行查看,则相关的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样品清单详见本项目施工合同附件8:招标封样清单,具体见展示样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Ⅰ标段: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Ⅱ标段: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3.1.6

Ⅰ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Ⅱ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

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Ⅰ标段: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一个已完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Ⅱ标段:

近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一个已完工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9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的发售招标文件(或投标报名)首日企业的60日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发布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以下同)排名须为前350(含)名;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所属专业分类排名的最低名次作为联合体排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0日2017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上述时间内到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网络投标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的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交易服务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2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sppr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人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联 系 人:庄女士

电    话:028-8157122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顺城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楼A5区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8-86624897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