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境外欧元债券发行承销商比选公告

2017.06.28

比选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根据融资工作需要,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017年公司境外欧元债券发行承销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 发行单位名称: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发行单位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3. 项目名称:2017年境外欧元债券发行承销商。

4. 融资规模:不超过5亿欧元。

5. 项目内容:公开选聘公司2017年境外欧元债券发行承销商,完成该项债券发行涉及到相关全球协调人、承销商、账簿管理人相应工作,并承担对应的债项评级沟通工作。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德国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2. 具有德国证券交易所适用的相关资格(投行资格、保荐人资格等);

3. 具有债券资本市场的承销资格;

4. 熟悉德国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程序;

5. 熟悉亚洲或欧洲市场投资者,具有优秀承销能力,能确保债券在自己熟悉的市场投资者中足额成功发行;

6. 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会计、法律知识;

7. 201511-2017531日,至少具有1个成功发行的承销中资企业境外债券业绩;

8.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委任合同,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者,请于 2017 6 28 日至 2017 6 30 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除第1条资料为原件外,其他资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1216室获取比选文件等资料。

1.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参选的,需提供联合参选协议书(格式不限)、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或公司注册文件)、德国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证明、德国证券交易所保荐人资格证明、德国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务许可证;

3. 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反映出发行时间、债券名称、额度、票面利率、债券期限等相关信息);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将在《四川日报》及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cdxctz.com)同步发布。

五、联系方式

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

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8-85359705

   真:028-85336169

日期:201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