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设计—施工二标段招标公告

2017.06.16

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设计—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6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锦城湖1、2号湖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设计—施工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锦城湖元华路与绕城高速交叉处,绕城高速以内。

2.3 建设规模:锦城湖2号湖约21.5万平方米,工程投资约2900万元。

2.4 计划总工期:6年【其中:施工工期为开工之日起5个月(含打围、放水捕鱼时间,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开工令为准),初验时间为开工后1年,维护期为初验合格后5年,终验时间为5年维护到期后】。

2.5 招标范围:

二标段:锦城湖2号湖水生态修复方案的深化设计、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施工及维护,具体详招标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3年(指2014年1月以来,以下同)至少具有1个已完或在建或新承接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采用纯生态技术措施进行水环境治理的河流或湖泊地表水生态系统构建施工,以下同)业绩(所谓纯生态水处理技术,就是纯粹使用原生态的方式进行环境治理,即模拟自然界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精心合理配置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水生鱼类、水生底栖动物等水生动、植物,构建纯生态的原位自净系统,使整个水环境中的食物链越来越丰富,生态系统越来越稳定,水质得到改善和提升,也带来景观效果的巨大变化)。业绩证明材料:在建或新承接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工程内容及质量目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要求)。已完项目须已通过初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标准为初步验收一年后水质检测指标总磷≤0.1mg/L、氨氮≤1.5mg/L、叶绿素a≤15μg/L。须同时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初步验收以及初步验收后至少一年有效的第三方水质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所有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工程办理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5)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并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617日至201762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凭企业市场主体信息卡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系统刷卡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

4.2投标人可在4.1条规定的时间内在互联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络系统凭投标人CA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或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其中,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招标公告约定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必须通过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打开(有任何技术问题可致电北京金润方舟软件技术有限公司,028-86694886)。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网络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4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71009 30 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邮  编:610041

联系人:汤女士

电  话:028-85326677

传  真:028-6155051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8-62551692

传  真:028-62551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