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项目导视、美陈及广告位工程施工比选

2017.08.15

比选公告

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现对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项目导视、美陈及广告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项目导视、美陈及广告位工程施工。

1.2、工程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枫香街以东、月季花街以南、香樟大道以西、百日红西路以北规划红线范围内(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

1.3、工程概况:本次导视系统范围为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地上约10万平米,地下约4万平米,由2、3、4、5号楼共同组成,其中2号楼为loft公寓,3号楼为项目中心商业街,4号楼精品独栋商铺,5号楼SOHO公寓共同组成。其中3号楼街区商业是本次导视系统和美陈制作量最大的区域,总建面约3.5万平米,分三层建筑,另外广场面积约1万平米,包含一个机动车出入口和一个非机动车库。

1.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包括货品配置、制作、采购、物流配送、现场摆设及安装等全部工作时间)。

1.5比选内容包括:创意山商业中心一期项目导视、美陈及广告位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室外楼顶大字、精神堡垒、广告灯箱等各类导视品以及室内、室外的灯光装饰、墙面装饰、广场装饰等各类美陈装饰品)的货品配置、制作、采购、物流配送、现场摆设及安装等工作(具体范围详比选清单)。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2.3营业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广告策划、广告制作等广告行业相关范围;

2.4 2014年1月以来具有独立完成2个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以上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导视、美陈及广告位施工的业绩;

2.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楼512室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选通知书、合同、结算资料等)。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50.00 元,售后不退。

4.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兴东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FAX):028-84622579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