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城湖3#、4#湖生态修复重构及周边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7.09.30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锦城湖3#、4#湖生态修复重构及周边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锦城湖3#、4#湖生态修复重构及周边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投资备[2017-510100-77-03-197055]第FGQB-5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第073、成发改政务招标[2017]0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锦城湖3#、4#湖生态修复重构及周边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绕城高速路南段,西起成昆铁路、东至益州大道。

2.3建设规模:锦城湖3#湖湖面面积73700平方米,景观绿化恢复面积14647平方米,水生态修复重构工程投资约1354万元,景观绿化工程投资约550万元。

2.4计划总工期:2190日历天

【其中:施工工期为开工之日起2个月。水生态初验时间为开工后1年,维护期为初验合格后5年,终验时间为5年维护到期后;绿化部分初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1年养护期】。

2.5招标范围:锦城湖3#湖湖区水生态修复方案的深化设计、生态修复重构工程施工、维护和湖岸景观绿化恢复工程施工,具体详招标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施工资质:具备或同时具备①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营业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单位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1.6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本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1.7财务要求:不提供;

3.1.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   施工资质单位:

近3年已完成正在施工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指1个单项合同面积不小于7万平方米采用纯生态技术措施进行水环境治理的河流或湖泊地表水生态系统构建施工业绩和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风景园林施工业绩 (所谓纯生态水处理技术,就是纯粹使用原生态的方式进行水环境治理,即模拟自然界中的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精心合理配置沉水植物、挺水植物、水生鱼类、水生底栖动物等水生动、植物,构建纯生态的原位自净系统,使整个水环境中的食物链越来越丰富,生态系统越来越稳定,水质得到改善和提升,也带来景观效果的巨大变化)。业绩证明材料:具有环保工程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提供水生态系统构建施工业绩:在建或新承接项目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工程内容及质量目标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应要求,未满足此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已完项目须已通过初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稳定运行的标准为初步验收一年后水质检测指标总磷≤0.05mg/L、氨氮≤1mg/L、叶绿素a≤10μg/L、总氮≤1mg/L)。须同时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初步验收以及初步验收后至少一年有效的第三方水质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提供风景园林施工业绩:在建或新承接项目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已完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选)通知书或项目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01日上午9:00时至2017年10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进行在线投标报名获得“网络投标报名回执”,并从电子交易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限以上述约定的时限为准,逾期将不能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通过电子交易云平台投标报名系统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4.3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spprec.com/sczw/)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濯锦路99号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028-8518906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世界贸易中心A1401室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28-62811998

传    真:028-8661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