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电梯维保单位选聘公告

2017.12.07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电梯维保单位选聘公告

为了加强电梯维保质量,规范电梯管理,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决定,现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选择电梯维保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公开选聘。

2、项目概况:

公开选聘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南区项目经理部70台、永安项目经理部10台、东区项目经理部174台和西区项目经理部4台共计258台电梯的维保单位,采用半包方式。

二、合同期限:

三年(现有电梯258台中,部分电梯处于合同维保期,本次选聘中选后,此部分电梯维保时间不足3年)。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12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参选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保障采购事项执行期间正常运作,2015年至今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情况(以参选人提供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参选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

4.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6.本项目 不允许分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选聘。

8.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参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公司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9.其他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标

四、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1、凡符合上述要求且有意参选者,于2017年 127日至 1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公司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购买公开选聘须知文件。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1215日上午1000,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按照选聘公告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文件服务。须知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参选资格不能转让)。

五、联系方式

选聘单位:成都润锦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99号              

人:曹女士

电    话:028-85975343                                

代理单位: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黄永虎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电    话:18190904608

六、发布媒介

该项目选聘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index.html)、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http://www.cdxctz.com)及成都日报公示

2017年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