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比选

2015.06.10

第一章  比选公告

成都市委党校第三学员宿舍楼(含市团校教学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评分法)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15]62)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为 【2015】049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龙泉驿大面镇驿都西路1492号成都市委党校新校区预留用地。

   2.3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8600平方米,其中党校第三学院宿舍楼33600平方米(含地下车库12000平方米),团校教学楼5000平方米,道路及广场、综合管线热水设备、配电设施设备等配套工程。

   2.4 计划工期: 6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15 8

   2.5 项目总投资: 20973.1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由市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年度按进度统筹安排。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20973.1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低于工程招标代理 资格 级。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3个)房屋建筑 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代理招标估算金额 100  %0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3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己在川报网免费注册),请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日起至 2015 6 17 10 30 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比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5日;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川报网下载比选文件。

   4.2 比选服务费 200 元。

5. 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5.1 代理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代理申请书应由申请人本单位的人员亲自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代理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审和随机选择

   6.1 比选人于申请人递交代理申请书的当天,对收到的代理申请书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按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经评审得分在 90 分(6070<span style="line-he